日前,經省委批準,省紀委監委對省政協港澳臺僑(外事)委員會原副主任韓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韓清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花費巨資,意圖“搭天線”謀求職務晉升,搞封建迷信活動;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違規收受禮金,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,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;違反組織原則,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,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;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安排,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;干預和插手下級行社貸款業務;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為他人在職務晉升、貸款發放、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。
韓清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工作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,決定給予韓清開除黨籍處分;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(記者 王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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